关于租房被期骗(诈骗?)
今天虽然搬到新的住处,但一直没睡好。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在5.6日左右,在58同城上(百度快照)看到一则招租信息,于是联系了这位自称房东的联系人,当时我询问了:1.房子有没有租掉,2.上面的图片是否属实,3.房子所有人是否为他本人,对方回答都是肯定的。
于是我们约好了第二天去看房,5.7日晚大约7:30左右,我来到了房子所在地,看了那套房子,房子和网上的图片吻合,当时我看了这个房子蛮喜欢的,价格也算合理(由于他说前一个租客违约离开,所以便宜租给我),于是我当时付给了100元定金,并且和他说什么时候签合同,他当时问我什么时间方便,我回答说他定,于是他说他到时候会联系我。
第二天(5.8日)下午,他打电话给我说晚上签合同是否方便,我答可以的,于是约好了晚上签合同。到晚上7:00左右,我来到了房子所在地,准备签合同时,我发现他提供的身份证和他本人不太像,于是心里有些担心。在他把房产证和身份证给我看时,身份证和房产证上的名字相符,但就是身份证不太像,他解释到是前几年拍的,当时由于我无法辨别房产证的真伪,于是我提议这个合同去找中介公司签。我找到了前几天带我去看房子的中介公司(淘房在线)业务员,向他询问我们自己找的房子,但在他们那里签合同是否可以,并把我的担心告诉他,他说问下店长后给我回复。过了几分钟他给我回复说可以,并且说明如何收费,于是我们来到了中介公司签合同,在签合同之前我有提醒中介公司帮忙验证房产证的真伪。
在中介的帮助下,我们签定了一年的合同,付费方式为付半年押1个月,当时我按合同约定现场给了1个月的押金1718元(当时没零钱,差他2元钱)给房东,按合同约定另外半年的房租要在第二天转账到他指定的账户中。当时他把房间里的钥匙和门上都给了我,还说他明天要去出差,要不然一般都是给了半年房租后才给钥匙和门卡的。由于是晚上9点左右,也没有去物业抄水电表。我与他约定了,水电费到时候由我去物业那里抄,抄后多少钱和他说一声就好,在下次交房租时再从中扣除就行。
5.9日,他通过短信的方式,把银行账号给了我,于当天下午18:10分左右,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把半年的房租共计¥10320元钱打到他指定的账户中,后来我给他打了电话,让他查收一下,后来几天也就没有再联系了。
5.12日,我搬进了这间房子,我去物业处询问水电费时,发现之前还有280元左右的水费没交,于是我想把这个事情反应给房东,好让他知道。拨打房东的电话后提示电话已关机,这时发觉不妙。于是去物业询问关于业主的情况,物业告诉我业主的名字和我合同上的名字不是同一人,物业当时认为是否原业主把房子卖掉了?在物业的帮助下,她电话联系了业主,询问房子是否卖给别人,业主回复说没有卖给别人,而是委托给中介公司代理出租。几经周折,在物业的帮助下,要到了代理这间房子租赁的中介公司的联系方式,并询问相关情况。这家中介公司的人员反馈是,这个房子出租给了一个人(第一租客),后来我又联系上了第一租客,了解到她把房子转租给了第二租客,也就是和我签合同的这个人。后来我找到了帮我们签合同的这家中介公司(淘房在线),把情况说给他们听,他们的人员第一反应是和他们中介公司没关系。我说合同是你们签的,你有义务验证房产证的真伪,当时由于我没找到他们的负责人,所以也没再和他们底下的人员进行多交流。于是我选择了报警,警察来到了现场,了解了下情况并和我说,让我找到真正房东的房产证明及其它证明文件和签合同时留下的房产证明,找到后让我带到警察局去,于是这位警官就回去了。我试着找物业和委托代理这间房子的中介公司,并说明需要证明资料,但他们都不愿意提供,他们说除非警方来调查后他们才愿意提供,我想他们也是有道理。于是我再次打110,把情况再次说明,110回复让我带上现有的资料到附近的派出所报案,看看是否能立案,立案后再进行取证。我来到了杭州市滨江区高新派出所,把情况反应给了派出所的民警。民警判断说,这个案情要分析是合同纠纷还是诈骗?一位警官电话询问后,大概意思是这个案情暂时不能定为诈骗,理由是由于我目前是可以入住,并且没有人来要求我搬走。由于警官给我的答复是,暂时还不能立案,让我回去等几天,看看是否有人把我赶走,之后录完笔录后,我就回来了。
整个个过程是这样的,但我有2个问题:
1.像这种情况,我能否直接起诉(淘房在线)这家中介公司?由于他在合同签定过程中没有进行验证房产证的真伪。
2.我是否可以直接告租房给我的这个人,他伪造房产证来骗取我与他签合同,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马上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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